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
级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
级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