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招考中心(中)〔2012〕9号
关于公布韶关市2013年中考成绩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市直及厂矿中学:
我市2012年中考评卷工作已全部结束。成绩定于7月6日上午10:00时起向考生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方式。
中考成绩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公布。市招考中心于7月6日上午9:00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各县(市、区)考生的成绩传送给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由县(市、区)招考中心按学校为单位打印成绩册,于7月6日上午10:00时前发至学校。市直及厂矿中学于7月6日上午10:00时到市招考中心领取考生成绩册。八、九年级各科成绩均由学校在7月6日当日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考生查分。
考生知道成绩后,如对本人的某科或各科成绩(包括八年级生物、地理科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7日下午5时前携带准考证到原就读中学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各县(市、区)先按中学,后按科目汇总并填写《韶关市2012年中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式样附后,市直及厂矿中学的直接按科目填写)于7月8日上午9时前报送市招考中心中考科。市招考中心将于7月9日中午前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通知到各县(市、区)招考中心和市直及厂矿中学。
复查成绩一律不得向考生收取费用,复查成绩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各中学在接受考生申请时需向考生及家长作说明。市招考中心对复查成绩有误的,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式样:
韶关市2012年中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县(市、区、中学)(盖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请于7月8日上午9:00时前报市招考中心中考科。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8912116,传真电话:8884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