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证明
二、依据
1、《关于贯彻执行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计社[2004]13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
(粤人社发[2011]306号)
三、条件
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并且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的,可以进行证书鉴定:
(一)办理积分入户
(二)单位人事管理
四、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二)因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开证明的,由单位开具相关情况说明。
五、办事程序及时限
(一)申办人本人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科。
(二)对资料齐备及条件符合的予以受理
(三)现场审查完毕,资料退还申请人。
(四)自提交申办材料三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