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四、报名办法
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各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广州美术学院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广州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广州美术学院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15日(书法篆刻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17日)。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大学城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考 点 |
地 址 |
邮 政编 码 |
联系电话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
510008 |
020-84017740 |
2013年1月18日 |
2013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