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东省考生考点安排:
考生所属地区 |
考点 |
备注 |
茂名市、阳江市 |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
广东省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在广东省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 |
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 |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深圳市、河源市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湛江市 |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
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东莞市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 |
中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
广州市、惠州市、韶关市、清远市 |
广州美术学院 |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工业设计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择优录取。
(3)、除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从普通文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从普通理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