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表演
1、初试
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与声乐类作品),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5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2 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必考,乐曲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
A、乐理
B、和声
C、作曲
②面试
A、视唱练耳
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1首、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1首、即兴作曲1首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
A、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作曲占50%,和声占20%,综合面试占1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的考试。
(三)舞蹈学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组合;需穿演出服)。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即兴舞蹈;
B、模仿;
C、舞蹈片段。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基本知识;
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和自带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 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
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12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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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招 生 办
二O一三年一月
邮政编码:51063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系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39310035(音乐学院)
传 真:020—85213484(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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