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康复实验学校智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2013年招生简章
经广州市教育局批复同意,我校于2011年试办智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对残疾人能力的需求,经主管部门市残联同意,我校制定2013年职业高中班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广州市(10区2县级市)户籍轻、中度智力残疾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共26人。
二、培养目标
通过文化常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使智力残疾职业高中班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备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保持乐观向上、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有一定社会适应能力,成为能够辅助性就业或公开就业的劳动者。
三、教学管理
2013学年开设:西餐烹饪专业(西式面点制作方向)、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家政管理方向)两个专业。
学制三年,办理职业高中学籍。学生全日制非寄宿就读,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实习。
四、考核标准
基础文化课考核由学校内部自行命题,考核合格者获得职业高中毕业证;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由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职业资格证。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于5月30日前(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报名登记:
1.学生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三张。
2.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学校证明(尚未取得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应届学生可用学校证明代替,学校证明应注明学生学籍号、所在班级并由校长签名确认)。
3.家庭户口簿、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2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低保证、低收入证,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预约面试
5月21日-30日(以预约时间为准),学校对已报名登记的学生分批面试。
(三)录取及注册
6月20日,学校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各监护人拟招收学生名单,同日学校发出书面录取通知书。
9月进行学生学籍注册。
六、收费标准
入读本校职业高中部的学生收费标准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373号金鼎大厦八楼 办公室
广州康复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