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年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 目的
为鼓励和吸引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报考我院,培养和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提高我校生源质量、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特设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 评定办法
依据新生高考成绩(不计附加分)
1. 奖励对象:(第一院校志愿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入学报到的2013级新生。
2. 评定办法:以生源所在省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基准,综合评估考生高考成绩(不计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3. 奖励人数及金额:广东省10名,广东省外招生省(区)各1名,每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以录取结果拟定名单,未报到缺额不递补)
依据新生高中阶段竞赛获奖情况
1. 一等奖:奖金6000元。获奖条件:
①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二等奖:奖金3000元。获奖条件:
①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赛区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省赛区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③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称号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说明:符合以上获奖条件者,需在入学报到时凭有关证书证明到招生办公室登记确认获奖资格,每人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