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系列优化政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其中就包括重点解决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广州的问题。
《意见》提出,财政将重点扶持三类学校:一是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学校出资人的年回报额不超过出资人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民办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
此外,《意见》还提出,民办学校办学用地要纳入教育资源(教学设施)布点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对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用地,可以按照划拨方式给予用地支持。
对于部分民办教师关注的入户问题,《意见》提出,将采取积分制办法,重点解决在全市民办学校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4年),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