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各项考核科目的具体安排:
4.5.1 综合文化考试
4.5.1.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下午开考(具体时刻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在准考证上所注明的进场时间前进入考场,迟到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4.5.1.2考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4.5.1.3考试大纲:请详见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
4.5.2 体育专项测试
4.5.2.1 测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9:00-11:30,具体时刻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在准考证上所注明的进场时间前进入考场,迟到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4.5.2.2 测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4.5.2.3 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4.5.3 面试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报考考生人数和综合文化考试成绩来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于5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
4.5.3.1面试时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5.3.2面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4.5.3.3 面试流程:由于各专业的要求不同,各专业在实施面试时的项目稍有差异,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面试项目
|
空中乘务
|
初试 → 复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
航空保安
|
初试 → 复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体能测试A
|
航空会展
|
专业素质面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
航空服务
(机场运行管理)
|
专业素质面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业素质面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
应用电子技术
|
专业素质面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
航空港安全检查
|
专业素质面试(含专业综合技能基础测试)→ 体能测试B
|
4.5.3.4面试的注意事项:
①为了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不准提及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否则会被取消面试资格;
②招生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
③航空保安和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需要进行体能测试,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建议穿着或携带运动衣与运动鞋。
4.5.3.5 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A(适用于航空保安专业):
内容:男生:1分钟跳绳 → 1分钟仰卧起坐 → 1分钟立卧撑跳起
考核标准:
|
跳绳
|
仰卧起坐
|
立卧撑
|
往返跑
|
男
|
≥116次
|
≥32次
|
≥22次
|
---------
|
②体能测试B(适用于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
内容:男生:1分钟跳绳 → 1分钟仰卧起坐 → 1分钟立卧撑跳起
女生:1分钟跳绳 → 1分钟仰卧起坐 → 5米×6次往返跑
考核标准:
|
跳绳
|
仰卧起坐
|
立卧撑
|
往返跑
|
男
|
≥96次
|
≥28次
|
≥20次
|
---------
|
女
|
≥96次
|
≥24次
|
----------
|
在25″秒内完成
|
4.5.3.6 面试成绩标准: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其中航空保安、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体能测试合格)者为合格,面试成绩≥60分(其中航空保安、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者为不合格。
4.5.3.7 面试说明:
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但为了让考生有更多专业选择的权利,我院对于某一专业面试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项目(项目包括初试、复试、专业素质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如果其满足其他专业的报考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核合格者,给予其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每位考生有且只有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在复审报考资料现场调整过一次专业的考生不予再次调整),并允许其参加调整后专业的面试。原报考专业面试合格者不得调整专业。
4.5.4 考试管理
参照《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详细内容可以登录:http://jwc.caac.net/download/fujian_2.swf 查询
4.5.5 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5月11日(上午7:30-10:30)
体检医院:广州民航医院(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录取规则
5.1 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5.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学院将面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分别按专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各专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同一专业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并在余下考生中根据其总成绩(不分专业)确定适量的备选生源。如个别专业存在“拟录取考生”数量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空额学院将视情从备选生源中依次递补,并于5月16日在学院校园网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遇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的情况或因后期录取时审核不合格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空额学院也将视情从备选生源中依次递补。
5.1.2 体检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5.2 录取办法
5.2.1我院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盖章。
5.2.2 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下发录取通知书。
5.2.3 录取数据由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5.2.4自主招生考试落选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5.2.5考生被我院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5.2.6考生被我院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已被本科录取的考生我院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6 时间安排汇总
6.1 2014年3月16日-4月15日,招生宣传,学院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寄(送)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7日)。
6.2 2014年4月18日前,预审合格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6.3 2014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综合文化考试。
6.4 201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申请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参加测试。
6.5 2014年5月10日,入围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的校本部参加面试。
6.6 2014年5月11日,面试合格考生携带体检凭证参加体检。
6.7 2014年5月16日,预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6.8 2014年5月20日前日,将预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6.9 2014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需要提前注册)。
7 新生录取资格的复查
7.1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7.2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8 组织保障
8.1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学院自主招生过程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凡属考试与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8.2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8.3 按“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通过我院网站或省招生办指定网站,将自主招生政策、考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8.4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我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8.5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9 信息发布及申诉方式
9.1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均通过我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9.2 自主招生信息公示网站:我院网站
9.3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电子邮箱:jw8612457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