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符合“四个三”条件随迁子女可享受异地中考

2014/3/26  金羊网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市异地中考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出台,拟于2017年全面实施。在实施前设有三年过渡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8%。

 

  在新出台的《广州市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广州异地中考有怎样的门槛?实施方案(试行)有了详细的规定,必须符合“四个三”的条件。但录取比例有限制,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8%。

 

  据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介绍,在方案实施前,设2014年至2016年为过渡期,其时所有非本市户籍的现读小学六年级学生都可以用三年时间来准备相关材料,满足三年的年限要求,为三年后的中考报名打下基础。

 

  异地中考须符合哪些条件

 

  异地中考有怎样的门槛?在实施方案(试行)中有了详细的规定,即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可享受异地中考政策。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的合法稳定职业连续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三年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及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具有完整三年初中学籍,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各项条件要求的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关具体条件:

 

  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广州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合法稳定住所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社会保险指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随迁子女指在广州市具有初中完整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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