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国家助学金(2)

2014/4/25  http://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三年制高技+大专双学历招生计划

高技+成人大专是为适合我国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大中企业的迅猛发展,满足社会对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高技能的应用人才的迫切需求而开设的。学校与广东博雅专修学院合作,强强联手,充分利用两院校的优秀教师和教学资源,开办了高技 + 大专双学历教育。

 

课程特色:

1、全日制高技课程使学生在专业基础,专业技术及实际能力等方面,达到高级技术人员水平;业余成人大专课程使学生在专业理论、文化修养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大专生水平。

2、" 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消化理论",定期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现教学实习与学生就业上岗以及企业生产的无缝对接,不仅使学生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职业 技能同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充分磨合,而且使学生有充分的时间适应社会生活,造就学生动手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强的就业优势,增强学生就业竞争 力。

3、高技课程主要由广东省对外贸易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执教,突出高技教育特色;成人大专课程由重点大学知名教授执教,突出高等院校教育特色。

五年制中技连读大专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全国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与财务管理、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广告设计制作、美容与艺术形象设计、连锁经营管理、装饰工程管理、影视工艺美术、工业与民用建筑、服装设计

 
开学时间:2013年9月1日-5日
学    制:五年
招生对象:全国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毕业发证:学生入校两年后取得成人大专录取资格方交纳成人大专学费3000元/年(以录取院校收费标准为主)。毕业颁发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成人大专毕业证书及相关工种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未获得成人大专录取资格毕业颁发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相关工种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
学费:以录取通知标准为主    住宿费:960—1500元/年      教材费:400/年(多退少补) 


特别说明:烹饪技术与星级酒店管理专业不招HAA阳性者。


报名办法: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报名和缴交学费手续:
         方法一:持毕业证和户口簿(或身份证)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及缴费(节假日照常办公);
         方法二:本页尾栏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成功后可直接到学校缴交学费,或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办理缴费手续,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我校招生办

 

助学励学,六大保障体系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俭学、评优助学、阳光基金、志煌基金、贝利龙基金、国家助学金)

 

一、勤工俭学

学生处设立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岗位

根据校务会研究决定,喻兆平副校长的布置安排,学生处设立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岗位。专人管理学生寒、暑假到企业带薪顶岗实习,校内兼职工作,树立学生良好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加学生的社会经验,减轻家庭的生活压力。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岗位公告

1、学校周末放电影工作     招放影兼职工作人员二名

2、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     招兼职工作人员二名

3、学校设备维护工作       招兼职工作人员四名

4、参加寒、暑假到企业带薪顶岗实习的学生到班主任处报名

以上兼职工作人员限在校生。

            

二、评优助学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定制度

学校每年度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三好学生给予奖学金1000元\人奖励,优秀学生会干部给予奖学金500元\人奖励,优秀班干部给予奖学金300元\人奖励,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给予奖学金100元\人奖励。第一学年结束前一个月评定,第二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发放。

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国家助学金

  

 

三、阳光基金会助学

1. 阳光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阳光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由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发起,由捐赠团体及捐赠个人自愿组成。

第二条  捐赠团体及捐赠个人自愿加入本基金会,以向本基金会捐款为意愿表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基本宗旨是:通过筹措、发放阳光基金的方式,无偿资助、奖励家庭经济有困难,品学兼优,竞赛成绩优异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为人才的培养奉献一份爱心。

 

第二章  组织和义务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全体会议。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特邀理事。

1、理事长由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校长曾友琼先生担任。

2、常务理事:邱朝辉、喻兆平、杨亮。

3、一次性捐赠5万元人民币或累计捐赠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团体或个人为当年的理事(除非捐款者自己放弃)。

4、一次性捐款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团体或个人为捐赠当年的特邀理事。

第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会不分届别、不定年限,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一次;由校长担任理事长并召集、主持会议。每年开会前半个月公布参加会议理事名单。会议表决事项获三分之二实到理事同意有效。

第六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的任务是:

1、审议本基金会基金和财务情况。

2、根据基金情况讨论决定资助额度(学生人数及金额)。

3、授权由常务理事以及基金办公室实施并落实全体会议决议。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全部基金委托财务室设专户管理,并委托学生处及财务室给予审计和监督。每年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时,邀请上述2个部门负责人(非理事)列席。

第八条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本基金的执行机构;设秘书一名(蒙敏霞)、财务人员(曹永梅)一名。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2、执行资助服务项目;

3、编制上年度基金决算和基金年度实施报告;

4、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基金网站内容;

5、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基金及其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

1、社会个人和团体的捐赠。

2、在职教职工每年的自愿捐赠。

3、基金本金的利息。

4、其他。

第十条  本基金会的资金筹措措施主要是:

1、在与我校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及企业家、其他组织结构中宣传,宣传的口号是“情系学子,奖优扶贫”;不向我校在职教职工动员,但也乐意接受在职教职工自愿捐赠的善款。

2、实际操作上不封顶、下不设底。

3、一次性捐款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当年阳光基金会可以下设独立基金,由其加名,如冠为“阳光基金(某某某某)助/励学金”;如有两人以上一次性捐款1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

 

2.  阳光基金会资助、奖励办法

>>资助、奖励额度:

    1)助学:根据学生申请人数、贫困情况,于当年9月份公布资助金额及人数。

    2)励学: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及成绩,于当年9月份公布奖励金额及人数。

       以上,中技与高技的比例分配,原则上按各层级在校生的比例分配。

    3)竞赛优异者奖励:根据竞赛的级别确定人数,

    4)助学励学每人资助金额最少500元,竞赛优异者奖励最少200元。

>>当本基金会基金按最低标准已满足3年资助(即达到50万元)时,可以增加当年资助、奖励学生人数及资助、奖励金额,但每人资助、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元;如资助、奖励学生人数增加,增加部分原则上仍按各学院各层次同年级在校生比例分配。

>>每年资助、奖励学生人数和每人资助、奖励金额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

>>每年资助、奖励学生名额的分配,由学生处组织;名额分配结果作为以后每年资助、奖励办法本款的补充内容。

 

四、志煌助学励学基金

广州市佳俊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林立于中国装饰工程行业的前列。在不断获得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该公司一直注重企业精神文化的建设和企业社会形象的塑造,作为佳俊的领跑者—杨志煌董事长心系社会,关注校园中的贫困生群体,为激励在校学生勤于学习、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广州市佳俊装饰有限公司决定在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成立“志煌助学金”。为保证该项助学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助学金总额与使用

“志煌助学金”由广州市佳俊装饰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每年的出资额在8月份公布。

 

2、奖项设置

志煌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其中人数参照阳光基金会章程规定,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在申请时间公布资助人数及金额。

 

3、奖励范围与申请条件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且有自我解困意识;

5、本年度无重复享受其他项目的资助。

 

6、材料的审核与认定

1)学生处负责审核、认定贫困生资格及核实学生奖惩情况;

2)教务处负责审核、认定学生学习成绩;

3)团委负责审核、认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情况。

 

7、评选时间与评审程序

    “志煌助学金”每年9 月份评选。助学金的评审分以下阶段:

1)申请及报送材料:申请本助学金的学生,由个人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助学金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A4 纸)报送学生处;

2)资格审查、评审:由学生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之后组织会议,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采取讨论和表决相结合的办法,与会人员在充分讨论每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的情况后,以投票的方式评出初步人选并填写推荐表;

3)审批:初步人选评出后,报阳光基金会理事会审批;

4)公示:将阳光基金会理事会审批确定的受助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 天。对公示期内有争议的申报人,由阳光基金会办公室、学生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阳光基金会理事会通报;

5)评审结果发布:公示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阳光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将每年的评审情况和结果向广州市佳俊装饰有限公司通报。

有关助学金评审具体事宜,将于每年评选前,由阳光基金会办公室发布公告。

 

六、助学金的发放

助学金人选确定后,拟在当年11 月向受助者发放助学金。

 

七、助学金的管理

“志煌助学金”由阳光基金会管理,阳光基金会理事会为决策机构,阳光基金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

 

八、附则

   "志煌助学金"的设立,充分体现佳俊装饰有限公司,关心我校技工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成长,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因此学校对所有获得“志煌助学金”的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了解和关注佳俊装饰有限公司的发展情况,学习其高尚的情怀,珍惜其给予的关怀和资助,不辜负企业的殷切期望,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立志报效祖国,真情回报社会。

    2、课余时间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义务工作。

    3、每学期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定期向学校和企业汇报。

未尽事宜,由阳光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

 

 

五、 贝利龙励学金管理办法

利龙(广州)发展有限公司,源自意大利高档男装品牌,于2000年登陆中国,十年沉淀十年发展,目前已在国内一线城市各大商场开设了近百家专柜/专卖店,在企业高速发展的同时,贝利龙心系社会,关注校园中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激励在校学生勤于学习、自强不息,贝利龙(广州)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在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成立“贝利龙励学金”。为保证该项励学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励学金总额与使用

“贝利龙励学金”由贝利龙(广州)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每年的出资额度在8月份公布。

 

2、奖项设置

贝利龙励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竞赛成绩优异的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全日制在读生,其中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资金中,参照阳光基金会章程规定,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在申请时间公布资助人数及金额;用于奖励竞赛成绩优异学生的资金中,校级竞赛100-200元,区镇一级竞赛200-500元,市级竞赛500-1000元,省级竞赛1000-1500元,国家级竞赛2000元。 人数参照阳光基金会章程及当年申请人数情况再予以公布。

 

3、奖励范围与申请条件

用于品学兼优、竞赛成绩优异的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番禺校区暨广州市南方理工技工学校全日制在读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具备良好的品学风貌;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学风优良,上一学年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且无不及格现象。

5)竞赛成绩优异者如申请该项励学金,要求如下:

除以上1-3个条件外,额外条件为:上一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获得各级别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团体二等级及以上奖项。

 

4、材料的审核与认定

1)学生处负责审核、认定优秀生资格及核实学生奖惩情况;

2)教务处负责审核、认定学生学习成绩;

3)团委负责审核、认定学生参加竞赛情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情况。

 

5、评选时间与评审程序

“贝利龙励学金”每年9 月份评选。 励学金的评审分以下阶段:

1)申请及报送材料:申请本励学金的学生,由个人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励学金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A4 纸)报送学生处;

2)资格审查、评审:由学生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之后组织会议,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采取讨论和表决相结合的办法,与会人员在充分讨论每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的情况后,以投票的方式评出初步人选并填写推荐表;

3)审批:初步人选评出后,报阳光基金会理事会审批;

4)公示:将阳光基金会理事会审批确定的受助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 天。对公示期内有争议的申报人,由阳光基金会办公室、学生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阳光基金会理事会通报;

5)评审结果发布:公示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阳光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将每年的评审情况和结果向贝利龙(广州)发展有限公司通报。

有关励学金评审具体事宜,将于每年评选前,由阳光基金会办公室发布公告。

 

6、励学金的发放

励学金人选确定后,拟在当年11 月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7、“贝利龙励学金”由阳光基金会管理,阳光基金会理事会为决策机构,阳光基金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

 

8、附则
   "贝利龙励学金"的设立,充分体现贝利龙(广州)发展有限公司关心我校技工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成长,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因此学校对所有获得“贝利龙励学金”的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了解和关注贝利龙(广州)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情况,学习其高尚的情怀,珍惜其给予的关怀和资助,不辜负企业的殷切期望,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立志报效祖国,真情回报社会。
    2、课余时间应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义务工作。
    3、每学期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定期向学校和企业汇报学习情况。

未尽事宜,由阳光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

 

六、国家励学、助学

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精神,凡报读我校的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助学金,资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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