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2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初步审核,我局决定对培才高级中学等9所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被确定为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对象的学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话、电子邮件要签署或者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7日
二、拟被确定为2014年广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的民办学校名单(见附件)。
三、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件:广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广州市西湖路83号 邮政编码 510030
联系人:谭华 电话:22083703
传真:22083845 电子邮箱:tanh@gzedu.gov.cn
附件:拟被确定为2014年广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的民办学校名单(9所)
广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2014年广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
和奖励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名单
一、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完全中学(2所)
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 广州市海珠中学
二、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所)
广州加利福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通用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亚加达外语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立信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羊城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穗华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