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佛山中考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2014/5/16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27号)要求,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规模保持与去年一致,同时规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各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各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因此,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降20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有多个录取标准,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也即“指标到校”)的名额及报考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第三,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其招生范围与该校普通生计划招生范围一致,并按照未完成的计划数以1:1为比例,对填报该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及其顺序,根据普通生的投档原则将这部分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规模保持不变,名额也是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因此,要积极动员符合指标生基本条件的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让考生多一次录取机会;二是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可能会出现部分初中学校无法完成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招生任务,为确保完成普通高中的招生任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部分将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因此,也要积极鼓励考生填报“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争取让考生再多一次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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