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人/年;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5. 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设了“绿色通道”,确有需要的新生经申请并获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分期缓交学费。同时,学院还在图书馆、电脑实训室等部门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报酬。
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在开学期间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经审核获批后,由学院组织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