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7月7日正式开始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正式开始,7日进行独立招生学校的录取,8日进行提前批高中学校录取,9日进行第一批高中学校录取,10日进行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15日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在16日8:00-17:00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补填志愿,17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补录。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18-19日将进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实行“三公开”,每批次录取一结束立即向社会公开相关录取信息:一是公布录取结果(每批次录取结束当日向考生发送免费录取结果短信,在网上提供免费录取信息查询);二是公布每批次学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包括户籍生、外区生以及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异地借读生的最低分数);三是公布每所招生学校投档末位考生分数、末位同分序号和末位考生志愿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