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ertong.sz.edu.cn

2014/9/2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2014-2015学年深圳市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以下简称“从教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通知

 

申报工作安排

 

(一)信息采集。从教津贴每学年申请一次。全市各类幼儿园符合条件的保教人员应根据《2014-2015学年深圳市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指引》(可在“深圳学前教育在线”下载,网址:http://www.szxqjy.cn)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ertong.sz.edu.cn ),进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各幼儿园应对本园保教人员进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

 

(二)分类申请。领取上一学年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无变化的保教人员,本学年需更新连续从教年限,再次提交申请,不需填报其他相关信息;上一学年已申请但未通过资格核验的保教人员,本学年可更新和补充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申请;本学年初次申请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需全面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上一学年领取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保教人员,本学年暂不能申请津贴。

 

(三)证明材料。申请从教津贴的幼儿园保教人员需准备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由幼儿园统一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具体如下:

1.与现任职幼儿园签订、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2.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需持有市、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证;保健人员需具有市卫生部门出具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

3.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任职期间“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可在我市社保部门打印并盖章),如政策允许可以不参加社保或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需提供身份证、参保地社保部门打印盖章的缴费清单、社保卡(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领取上一学年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无变化的保教人员只需提供第1、3项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本学年从教津贴申请从10月上旬开始,1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保教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收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需要对本辖区幼儿园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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