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及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须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表(C字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文、理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高考总分达到广东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左右(含各类政策加分)。
二、招收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2014年9月至12月初)。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文化摸底。
1.宣传发动(9月初开始)。各地市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5年度空军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接近一本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广州选拔中心选派16名干部组成8个宣传小组,到各地市同招考部门领导讨论交流后,选定辖区内部分生源质量较优的示范性中学,入校进班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报名推荐(学校宣传发动结束后)。各地市招考部门指导辖区中学,按照自荐条件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文化成绩的初步筛查,通过的学生由学校按要求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可复印),确定参加初选人数。
3.初选检测(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空军招飞在广州市各区和广东省其他地市分别设立初选站进行检测。各地市教育招考部门负责初选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2)。请各地市将初选站地点及参选学生数量(广州市各区情况由市招考办统一收集),于10月17日前告知广州选拔中心组织计划科崔科长,联系电话:020?38809202。初选检测时,学生带《报名表》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不需空腹,由各地市招考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检。未经学校推荐的不得参检。通过初选检测的考生名单,由广州选拔中心反馈给地市招考部门。
4.文化摸底(12月5日前)。学校根据初选合格考生历次月考成绩预估高考成绩,填写《2015年度空军招飞初选合格学生成绩摸底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后盖章并拍照,将图片传至地市招考部门汇总,地市招考部门于2014年12月10日前汇总完毕后,将图片发至电子邮箱gzx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