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考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2015年)

2015/1/26    阅读:  【放大镜】  

珠海市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月 26日前 制定下发2015年中考工作细则 市招生办
31日前 上报中考特长生招生方案 有关招生学校
2月 6日前 修改完善中考报名系统 市招生办
15日前 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命题报告 市招生办
15日前 下发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招生办
28日前 下发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指标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市招生办
3月 2日前 公布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试题 市教研中心、市招生办
2日前 下发中考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 市招生办
3日前 核准初中毕业生、初二学生学籍数据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日前 导入初中毕业生数据、初二学生学籍数据 市招生办
5日 召开中考报名工作会议 市招生办
9-15日 中考报名、摄像、缴费,提交加分材料 市、区招生办,学校
中考体育选考项目网上填报、确认 市、区招生办,学校
中考体育择考、免考、缓考网上申请 市、区招生办,学校
中考特长生报名,选择报考学校、报考项目 市、区招生办,学校
16-17日 学校审核、打印中考报名信息,考生确认 市、区招生办,学校
18-22日 地理与生物结业考试报名 市、区招生办,学校
21日 择、免考考生体格检查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市、区招生办
23-24日 学校打印地理与生物结业考试报名信息,考生确认 市、区招生办,学校
26日前 公示择、免考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市、区招生办
27日前 各区编排体育考试秩序册,报市招生办和德体卫艺科备案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市、区招生办
27日前 各区抽调、培训中考体育考试监考员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市、区招生办
27日前 召开中考体育考试工作会议 德体卫艺科,市、区招生办
3月28日-5月29日 中考体育考试 德体卫艺科,市、区招生办,学校
4月 1日前 公布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 市教研中心、市招生办
3日前 中考经费预算方案,收缴考试费 市、区招生办,学校
10日前 整理中考报名数据,汇总加分材料 市、区招生办
30日前 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招生资料,印刷《报考指南》 市招生办
30日前 上报省招办中考报名数据 市招生办
30日前 汇总、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5月 1日前 上报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16-17日 中考特长生术科考试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21日前 核准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考生名单,并移交招生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区教育局
22日前 上报中考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 有关学校
25-30日 中考体育成绩登分 市招生办
29日前 公布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和资格线 市招生办
30-31日 社青类考生、缓考考生体育考试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31日前 确定中考评卷教师名单 市教研中心,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31日前 修改完善中考志愿填报系统 市招生办
31日前 确定中考评卷场,检查相关设备、系统 市招生办,有关学校
31日前 公示政策照顾加分名单 市招生办
31日前 公示符合指标生资格考生名单 市招生办
6月 1日前 上报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3-5日 考点检查,测试英语听力广播设备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8-10日 考务编排、打印考场座位表 市招生办
12日 召开中考考务工作会议、志愿填报工作会议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15日前 公布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市招生办
13-16日 测试中考考试统一指令系统、指挥系统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18-19日 领取试卷、分发试卷 市、区招生办
20-23日 中考考试 市、区招生办,各考点
23-27日 试卷扫描 市招生办
24-26日 中考填报志愿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26日 召开中考评卷领导小组会议 市教研中心,市招生办
27-28日 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确认 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27-30日 中考评卷工作 市教研中心,市、区招生办
30日前 修改完善中考录取系统 市招生办
  2日 公布中考学业考试成绩 市招生办
3-4日 成绩复查登记、上报 各初级中学
5-6日 组织人员复查成绩、反馈复查结果 市招生办
8日前 上报省招办中考志愿、成绩等数据 市招生办
7-11日 数据处理(核对计划) 市招生办
12日 公布提前批、第一批学校录取分数线 市招生办
13-15日 提前批、第一批学校录取 市、区招生办,招生学校
16-20日 数据处理(核对计划) 市招生办
7月 21日 公布五年制大专班、中职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区招生办,招生学校
7月21日-
8月5日
省部属中职、技工学校录取 市招生办
22日 市属中职、技工学校录取 市、区招生办,招生学校
28-30日 整理数据,市属中职、技工学校补录 市、区招生办,招生学校
8月 30日前 处理有关信访问题,打印录取名册并审核备案 市、区招生办,招生学校
9月 30日前 上报省招办中考试卷分析报告、总结 市教研中心、市招生办
注:如有调整,以实际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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