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政策调整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中职学习,国家已调整新的中职资助政策。现将申请办法介绍如下。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省下达招收的双转移学生)。
2、学生申请:学生需在开学时递交《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证明材料包括:①低保证户主、学生页及农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复印件(低保证必须有编号并符合年限要求);②低保证相应户主和学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户口薄中户主和学生页复印件。提醒:证明材料递交时需出示原件验证,同类证件复印在同一A4纸上。(双转移学生申请要求,另文说明)
二、申请免学费
1、申请对象:从2012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认定办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的学生实施免学费。
2、学生申请:学生需在学期开学时向学校递交《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根据不同申请条件,学生需递交以下第①和第②、③、④中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家庭中户主和学生相应户口簿、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户口簿未注明学生户籍或职业为“农业”的,需到户口所在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和学生本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的“股东卡”及股份分红存折复印件;户口簿中学生户籍或职业已标记为农业或县镇非农的只提交第①项证明材料即可;③低保证户主和学生页复印件,农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复印件(低保证必须有编号并符合年限要求);④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提醒:证明材料递交时需出示原件验证,同类证件复印在同一A4纸上。
3、由于省/市免学费补助标准尚在制定中,现在只是接受申请阶段,暂时仍然需要入学缴费注册,具体退费有待省/市文件通知落实。
以上是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申请的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假期时准备好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开学第一周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资助名单待上级主管部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