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2015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生电子数据的准确性,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报名时,报名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给考生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有关信息。
第二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中山招考网(网址为:www.zszk.com),再通过招考网链接进入中考业务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但不得擅自更改考生信息。
第三条 考生阅读《承诺书》(附后),阅读完毕确认,才可进入报名页面。集体录入的报名点(学校)自行打印给考生阅读后签名确认。
第四条 考生进入报名页面,系统要求修改密码,考生必须记住修改后的个人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本人资料、查询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录取信息等操作中使用。
第五条 考生认真核对基本信息及关键信息,再自行录入简历、家庭情况、体育考试项目等信息。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所有信息录入完整并检查无误后,考生点击“报名确认”,确认后信息不能再更改。
第六条 考生确认报名后,应到相关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手续。工作人员可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表供考生校对信息。
第七条 如果报考体艺特长生、政策性照顾的考生还需与报名点提出,并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给报名点审核,再由报名点逐级上报审批。
第八条 各中学、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实施细则由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中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中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