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关于学位房的问答
(一)什么是学位房?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二)我区为什么要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实行学位房制度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
(三)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学位房制度?
答:从2014年3月21日起开始执行,每年9月更新锁定的房屋信息。业主租赁房屋用于他人的孩子申请学位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学位;拟购买的住宅需要用于申请学位的,必须提前查询拟购房屋的学位是否已被锁定。
(四)今年哪些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2014年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中附小。2015年新增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实验学校、文汇学校初中部(暂定名,原文汇中学)、建安小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福永小学、上寮学校、沙溪小学、上屋小学。今后将根据学位需求情况扩大实行范围。区住房主管部门出售给企业的人才房也实行学位房制度。
(五)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学位?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如学生转学,其使用的房产在当年9月解除锁定。
(六)我的房子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上学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七)实施学位房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如果利用该房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或转学离开,即使房产所有权转手,其学位房信息依然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
(八)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招生信息”滚动公告栏查询,或到相关学校了解咨询。
十一、关于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的问答
(一)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电脑号,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2)如父母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可以不提供社保卡,以入户时间计算积分(如果愿意以社保年限而不是入户年限计算积分的,则必须提交社保证明);(3)如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深圳社保卡。学生本人属于港澳籍的,则不能申请公办学校。
(二)我是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社保,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答: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三)我是属于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无法提供深圳社保,怎么申请深圳的学位?
答: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的,必须提供:(1)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2)本人与该企、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的工资清单;(3)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四)社保或者居住证不满一年可以吗?社保曾经有一段时间断交,有影响吗?
答:居住证、社保或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中必须有一项满一年,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如需用社保体现在深居住一年以上,至少父母一方的工伤保险清单累计12月以上。从报名直至学生入学,社保需要保持正常缴费状态,没有年限或连续缴费时间长度的规定。
(五)对提供的营业执照有什么要求?
答:(1)营业执照需为有效营业状态,计算积分的起始时间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儿童父母实际入股或企业设立的有效日期为准。(2)儿童父亲或母亲必须是:有限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不能仅仅是法定代表人;(3)如果营业执照上的股东或合伙人或投资人或经营者没有显示孩子父亲或者母亲的名字,或设立时间不是本人作为股东登记的时间,必须提交工商信息单予以证明。工商信息单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自行查阅并打印(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无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公章,最后积分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时间为准。(4)如父母双方都有营业执照,只能选择一方的营业执照;一方有多个营业执照的,可以同时提供最多3个,月数进行累加。中断的时间扣除,重叠的时间不累加。
(六)我的营业执照有中断,能否根据累计时间积分?
答:能。需要提供中断前后各阶段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单予以证明,网络系统最多可以累计三个营业执照的时间。属于参股股东的,也需打印营业信息单(工商信息单打印办法同上)。
十二、关于计划生育信息的问答
(一)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根据儿童的户籍类别判断:(1)深圳户籍儿童不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2)暂住户籍儿童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深卫计计管〔2015〕2号),自2015年起,暂住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位的,由儿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家长需要将计生违规情况处理完毕(如需要付清社会抚养费)。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深圳计生部门原来出具的计生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必须要。不能直接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原来的计生证明来申请学位,因为现在的计生信息审核是后台系统自动比对,必须重新录入信息。
(三)什么时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最晚必须在每年3月份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5)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7)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8)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由社区工作站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如有疑问,怎样联系计生部门咨询?
答:宝安区卫计局咨询电话:29996797,新安街道计生科:23496002,西乡街道计生科:27932016,福永街道计生科:27380113,沙井街道计生科:27729540,松岗街道计生科:27221583,石岩街道计生科:29732699。
(五)我孩子是深户独生子女,为什么不给予独生子女积分?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不需要进行计划生育情况比对,故无法辨别谁是独生子女,无法给予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