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全省统一于4月18日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
2.4月19日,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三)免试优录、免“技能证书”条件
免试优录、免“技能证书”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四)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提出入选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六、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学生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5日前,招生宣传。
2.2015年3月15日-3月28日,接受网上报名,登录自主招生专栏网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并寄或送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3日中午12点)。
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8日—3月22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3.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材料寄送:
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中负责部门,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原则上,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学校派专人(或委派学生)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3日中午12点前),考生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报名时自己将报名材料带到确认报名现场,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5.2015年3月28日-4月2日,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缴费;
6.2015年4月8日前,学院材料审查,网上公布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
7.2015年4月14日-17日,学生登录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8.2015年4月18日-19日,学生到我院考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9.2015年4月19日前,考生准备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体检资料于4月18-19日参加考试当天上交(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10.2015年4月3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开始公示,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11.2015年5月下旬,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12.2015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520
咨询电话:020-28854365、28854882
传真:020-37216565
联系我们
咨询找校(备注:学校+姓名)
温馨提醒:
关注公众号【广东招生在线】,回复【456】,可获取高考、学考、自招、高职高考等报名时间、报考办法,报名网址,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