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2015年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2015/4/16  南方日报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等初中升学5月6日办理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成希 实习生/安佳璐)4月15日,天河区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等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规定办理的形式是现场集中办理,办理时间是5月6日。

 

天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返穗生、跨区生、民办转公办生提出回户籍所在居住地升学申请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证明、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返穗生的学历证明须加盖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跨区生、民办转公办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办理时间是5月6日9:00-11:30、14:00-17:00,办理地点是113中学东方校区(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体育馆内,咨询电话是386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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