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教招〔2015〕3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通知》(佛教规〔2015〕8号)要求
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各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降20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有录取标准中存在多个分数,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也即“指标到校”)的名额及报考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第三,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其招生范围与该校普通生计划招生范围一致,并按照未完成的计划数以1:1为比例,对填报该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及其顺序,根据普通生的投档原则将这部分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规模增至35%,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因此,要积极动员符合指标生基本条件的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让考生多一次录取机会;二是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可能会出现部分初中学校无法完成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招生任务,为确保完成普通高中的招生任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部分将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因此,也要积极鼓励考生填报“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争取让考生再多一次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