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韶关中考公办高中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 2015/5/14 韶关日报 阅读: 【放大镜】 2015韶关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 一、广东北江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 1.推荐生必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年级名列前茅。 2.所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所有考核项目均为“A”等。 3.推荐生须一律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推荐生中考分数须达到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要求。 4.所推荐学生必须是韶关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韶关市第一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初三阶段各学科成绩优良,总体优秀;身体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2.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班、团干部的学生或获得过县(区)级表彰的可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参加过县级以上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4. 所推荐学生必须是韶关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推荐生(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一律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推荐生中考分数须达到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要求。 三、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 1.韶关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生,且报名参加韶关市统一组织的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数须达到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要求。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九年级各学科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全部达到“A”等的优先);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良好。 3.参加省市物理、生物学科竞赛获市二等奖以上可优先推荐。 4.参加电脑制作竞赛获省二等奖以上可优先推荐。 5.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可优先推荐。 韶关中考推荐生录取条件 上一条 2015年韶关中考公办高中推荐生送档名额分配 下一条 北江中学韶关一中田家炳中学免试直升实验生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