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2015/5/15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以下简称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创办于1954年,首任校长是岭南画派著名画家关山月教授,是新中国创办最早的全国六大美术学院附中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办学以来,培养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画家、美术教育家、美术设计师和美术工作者,每年为全国各大美术院校输送了许多品学兼优的学生。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美术学院,美术绘画专业为广东省美术中专学校重点专业。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是经国家批准在全国和海外招生的省属美术中专学校,学制三年;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实行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具有美术绘画基础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艺术院校后备生和中等美术人才。

 

一、学习内容:

专业课是素描、色彩、速写、国画、书法、创作、下乡社会实践、艺术设计、文艺常识等课程,文化课是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

 

二、报考条件:

    具有绘画基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身体健康, 无色盲;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不招收高中、职中及中专在校生。

 

三、招生名额:

招收国家任务生150名。

 

四、考点设置:

今年我校除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校本部考点外,在湖南省长沙市增设校外考点,考生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录取与广州校本部同步。

考生可自愿选择广州校本部考点或湖南长沙考点考试。

 

五、报名办法:

1.报考者可直接向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也可以从我校网址浏览。

2.国内户籍考生采取网上预报名,考生必须详细输入个人报考信息,选择考点(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4月20日止

3.港澳台籍、外国籍考生于4月29日备齐资料直接到考生报到现场报名(详见第4点)。

4.报到确认日期为4月29日,考生到所报考点报到、交费、照相、交纳相关资料、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报到确认时,应交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交报考意见一份:从网上下载我校报考意见格式,到所在学校填写评语和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毕业生交初中《毕业证》复印件。

(2)国内户籍考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户籍地址页及本人页);

香港、澳门籍考生提供香港、澳门地区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籍考生提供台湾地区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籍考生提供外国户籍身份证明、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费用:考生一次性交齐考务费235元。

5.以上报名时应交的资料, 必须一次交齐, 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凡报考所收资料我校将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6.考生报到确认地点:广州考点——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校本部;

                         湖南长沙考点——湖南省长沙市第十九中学矿山校区。


六、考试地点、日期、科目、时间: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注:1.考试地点:广州考点——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校本部;

湖南长沙考点——湖南省长沙市第十九中学老校区。

        2.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考试用的画具、画板、颜料自备,专业考试时不允许用画架、定画液。


七、录取:

1.由我校划定文化科录取分数线和专业科录取分数线,入学考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择优录取:

(1)文化科总成绩和专业科总成绩均达到该科录取分数线者。

(2)文化科总成绩排前十名者,其专业科总成绩可低于专业科录取分数线10分录取。

(3)专业科总成绩排前十名者,其文化科总成绩可低于文化科录取分数线10分录取。

(4)港澳台籍、外国籍考生,文化科、专业科成绩均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3.所有入学考试成绩仅于当年有效。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1.2015年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400元,如有调整,以入学时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凡被我校录取的农村(含县、镇)户口的学生,执行免交学费政策;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关于港澳台和外籍学生管理规定》收取学费;预录学生按学校通知要求一次付清学费后,方予录取。

2.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1000元,如入学后学院调整,按学院标准收取。

3.学生的学习用具、学杂费及生活费用自理。学生中途退学者,其学费退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办理。

 

九、奖励政策:

1.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入学考试文化成绩前六名和专业成绩前六名给予奖励。

2.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学生均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从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开始按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执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名额按本年级总人数10%比例评定奖励。

 

十、毕业待遇:

    1.凡在本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发给由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的中专毕业证书。

    2.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均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专业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美术专业。

    3.学校可推荐学生申请国外大学留学。

 

十一、户口迁移:

1.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籍学生,其户籍关系须迁移到我校;广东省籍学生也可将户籍迁到我校。

2.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其户口统一迁出我校。

 

十二、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试,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三、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招生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自2013年已成功开办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该课程是我校与文化部下属的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共同管理的国际艺术课程,学制三年,以国际著名艺术大学为输送目标,面向全国初中毕业生招生。详情请查阅《广州美术学院附中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2015年招生简章》。

联系人:高老师。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校本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北楼205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60。

    交通:地铁二号、八号线昌岗站;公交车B9、53、69、70、82、190、197、203、206、226、239、250、253、270、273、546、548至广医二院站。

    

    湖南长沙考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长沙市第十九中学。

    交通:矿山校区(报到地点)——公交902、913、305、908、905、立珊、106、202到八字墙站下车;

          老校区(考试地点)——公交902、913、305、908、905、106、202到左家垅站下车步行至新棠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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