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高考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通知

2015/6/20  广东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安徽等7省(市)从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全国卷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2号)的要求,从2016年起,广东省普通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的试卷(新课标卷)(以下简称全国卷)。为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和普通高考备考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起,直至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考新方案的实施,广东省普通高考继续实施“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模式。

二、广东省普通高考直接使用语文、数学(包括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全国卷;英语科目仍然包括听说和笔试两个部分,笔试部分使用全国卷(试卷结构见附件1),听说部分保留现行广东省自主命题方式和分值不变。

三、广东省普通高考使用的全国卷以教育部编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当年编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及其说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及其说明为命题依据;各科试题结构、赋分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当年编发的考试大纲及其说明的规定为准;试卷适用于使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四、从2016年起,广东省普通高考使用的全国卷类型(即使用哪套卷)由教育部确定。为方便组织教学备考工作,现提供2015年全国卷考试大纲的说明的摘录(见附件2)、2014年全国卷与广东省自主命题试卷比较(见附件3)、2014年全国卷的乙卷(见附件4),供参考。2016年的考试大纲及说明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当年编发的为准。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教学研究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凝聚共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精心制订科学的工作方案,完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促进普通高考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请及时转发至各中学,并切实做好教学指导工作,确保过渡期教学和备考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1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目(全国卷·新课标卷)笔试部分试卷结构(供广东省使用)

笔试部分使用全国卷(不含听力部分)。笔试部分卷面总分为120分,其最终成绩按总分135分进行折算,折算公式:最终成绩=卷面成绩(总分120分)× 1.125,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笔试部分试卷结构见下表:

 

部分

题目数量

单题分值

分数

时间(分钟)

第一部分

阅读理解

第一节

15

2

30

40

第二节

5

2

10

第二部分

语言知识运用

第一节

20

1.5

30

40

第二节

10

1.5

15

第三部分

写作

第一节

10

10

10

40

第二节

1

25

25

总计

 

61

 

120

120

 

附件2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全国卷· 新课标卷)

(摘  录)

 

语 文

.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二、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古文断句题、古文翻译题、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等。选择题分值约为30分。 
  三、试卷结构 
   
试卷分为阅读题和表达题两部分,阅读题分必考题和选考题。必考题要求考生全部作答,选考题考生只能从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中选择一类作答。必考题125分左右,约占全卷总分值的83%;选考题25分左右,约占全卷总分值的17% 
  全卷20题左右,结构如下: 
                         
第Ⅰ卷 阅读题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 
  考一般论述类文章,选取1则阅读材料。3题左右,约10分。 
  (二)古代诗文阅读 
  7题左右,约35分。分别为: 
  1.文言文阅读1则,4题左右; 
  2.诗歌阅读1则,2题左右; 
  3.名句名篇默写,1题。 
                            
 选考题 
  以下两类阅读题,考生只能选答其中一类。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材料1则。4题左右,约25分。 
  (四)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材料1则。4题左右,约25分。 
                     
第Ⅱ卷 表达题 
  (五)语言文字运用 
  4题左右,约20分。 
  (六)写作。 
  1题,60分。

 

.考试范围

按照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对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必考内容包括现代文阅读、古代诗文阅读、语言文字运用和写作。选考内容包括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

考核目标与要求、考试内容和要求以及文言诗文默写篇目(64篇)详见当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考试大纲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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