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和办法的通知
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工作已于7月7日全部结束。由于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高中学校),为满足考生需求,现由我办统一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有关补录规定公布如下:
一、补录考生资格
已报名参加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统一录取的、未曾被录取过的且成绩在480分以上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二、补录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计划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计划。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详见附件1。学校信息详见《二〇一五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三、补录办法
(一)考生补填志愿时间及要求。
7月12日8时至15时,符合资格需补填志愿的考生,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依照补录学校招生范围填报补录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的志愿填报先后顺序由考生自定。
考生必须在7月12日(星期日)15:00前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网上确认,未确认的补录志愿无效。
请各区招考办(中教科)通知本区初中毕业学校为要求补录但缺乏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条件。
(二)补录原则。
1.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补录面向全市招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补录范围由补录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老三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番禺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区补录;花都区、增城区和从化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除面向本区补录外,部分计划还面向全市范围补录;南沙区和萝岗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全部计划面向全市范围补录。
2.补录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不低于该校原录取最低分数 (如学校原来在多个批次招生的,取各批次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独立招生学校除外)。公办普通高中如在原最低录取分数上生源不足的,不再降分。民办高中如生源不足则可以在480分以上适当降分录取。
3.补录实行分段投档的办法,以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702分为起点,以50分为间隔设定以下投档控制线:第一次投档控制线为702分,第二次投档控制线为652分,第三次投档控制线为602分,第四次投档控制线为552分,第五次投档控制线为502分。若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未完成投档的,则投至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80分为止。
4.投档时,先对第一次投档控制线702分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志愿先后顺序、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然后对第二次投档控制线652分以上的考生继续投档……如此类推。
(三)学校补录时间。
7月13日上午8:30时至10:30时,凡有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须登录中招录取系统进行网上补录。补录完毕后负责通知补录的新生于7月14日12:00前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注销录取资格。
四、补录结果公布方式
补录结果将于7月13日通过免费手机短信、广州招考网(www.gzzk.cn)和“广州招考”公众微信号公布。请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个人信箱查询和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依时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附件:
1.2015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
2.2015年广州市各招生区域未录取考生分点累计人数统计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