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高考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5-12-16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阅读: 【放大镜】
2016年湖南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及时间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20分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
40分 |
回答考官提问 |
3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13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4日至16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6日上午8: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