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30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及高水 平运动队单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 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报名安排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周知考生。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作为审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户籍等信息的依据。
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由就读中职学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就读中职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考生须在2016年1月6日至15日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可兼报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职学校。
10。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月22日前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其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