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揭阳中考初中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6/1/5  揭阳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网  阅读:  【放大镜】  

              关于做好2016年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市实验中学:

 

  为做好2016年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3日~13日。

  各县(市、区)、市直报名点可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市招生办公室网站组织报名。各级机构用户名、登录密码以及考生号、登录初始密码的发放工作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市直报名点须在市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二、考生号编排

  考生号统一确定为14位数,其中第一、二位为年度代码(16);第三、四位为地级市码(52);第五、六位为县(市、区)码(01为市辖、02 为榕城区、21为揭东区、22为揭西县、24为惠来县、81为普宁市、91为空港经济区、92为蓝城区、93为普侨区、94为大南山侨区、95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第七至九位为中学代码,第十至十四位为流水号。各县(市、区)必须提前审定确认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2015年12月20日将报名点登记表 (附件3)上报市招生办公室,2015年12月25日前各中学凭学校帐号及密码上网申报本校预计报考人数。2015年12月30日,市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县 (市、区)上报的考生规模数据,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每个报名点全体考生号和登录初始密码,各报名点下载后再将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派发给考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

  2.符合《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揭府办〔2013〕2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揭阳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5〕408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

  3.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报名参加中考。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5.在我市初中毕业但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四、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中学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1.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初始密码、考生识别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报考网站了解报考须知,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口的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

  2.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先填写《揭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揭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由随迁子女确认报名时交给本人就读中学(报名点)进行材料初审。中学(报名点)汇总初审通过后的材料,于1月14日前报市、县(市、区)招生办。市、县(市、区) 招生办将材料汇总后,于1月15日前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请各有关职能部门于1月20日前反馈审核结果。招生办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确定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并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备查,保存期9个月。

  3.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打印的《揭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表》,特别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学校等,并签名确认。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汉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揭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考试机构以及组织报名工作的中学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4.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市借考,须向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提出借考申请并填写借考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县 (市、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市借考,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于2016年5月 15日前将借考考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市招生办。

  5.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抽调足够的人力协助计算机室或报名点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

  6.摄像结束后,报名点应打印出《揭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表》给考生校对并补填漏输信息,考生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收回该表。考生凭校对回执在约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市下发编排数据后)。

  7.各县(市、区)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快完成有关数据修改、校验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8.考生必须按粤价函〔2001〕213号文规定缴交考试费每科10元,共10科100元,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每生上缴市教育局财政专户36元。

  9.为使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准确、高效,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答卷继续实行计算机辅助评阅。请各县(市、区)招生办及中学要及早做好宣传工作,务必使每位报考考生悉知考试有关要求,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报名工作事关中考工作的顺利实施,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招生办必须加强对中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揭阳市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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