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
(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四)2016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报名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查询专业课成绩,并自行下载成绩单。
(五)参加两个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
五、文化课考试
1.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统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外的科目,我校均视为等同于“综合”科目。凡有“综合”科目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或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2.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建筑类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分别排名,各录取40名(含北京市文科10名、理科5名);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北京市除外)。
6.美术史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7.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8.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9.城市艺术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0.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总分折算以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满分750分为依据)。
▲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①设有一批线的省份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
②凡不设有一批线的省份的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
11.我校重视考生文化素质, 其文化成绩线划定办法: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须达到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总分750分的50%以上,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②美术史论、艺术学理论及建筑类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具体文化课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可登陆我校网址查询2015年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
七、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16年我校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2名(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成都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八、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九、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1-8781934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 电话:36288787/ 36288711)
十、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十一、其它
1.由于我校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2.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新生专业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注:
1.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不出售,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
2.欢迎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国际预科项目(班)。 咨询电话:(010) 64771017 ;
网址:http://ifc.cafa.edu.cn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校招生处咨询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64771552
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学校本科报名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
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乘车线路:可乘地铁13号线望京西站下转乘471路车或东直门乘132路车到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顺义校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318 咨询电话:(010)80410806
乘车线路:可乘地铁15号线到后沙峪站下转乘855路车至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后沙峪)站下车即到
燕郊校区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顺路18号 邮政编码:065201 咨询电话:(010)58412707
乘车线路:可乘地铁1号线到大望路站下B口出转乘815路(郎家园—诸葛店线)东方夏威夷西门站下(请网上下载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乘车路线及地图)
考生申诉电话:(010)647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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