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时补验毕业证书原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时须缴交20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参加考试。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体检
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6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注:体检表有效期: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6日
体检结果于现场报名确认时交报名点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报考。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为全省统考科目;两门专业课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报考英语、英语(商贸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政治理论》、《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各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课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近期可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hstc.edu.cn/)考试管理栏目下载。公共课考试大纲考生自行到广州购买(考试院考试用书购买点: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85号、87号广东省图书批发中心首层1号铺,咨询电话:020--34270097),我校不办理代购手续。招生办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开设任何培训班(或辅导班)。
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两天,烹饪营养与教育、英语类及艺术类等专业涉及到专业课面试的,初定于3月19日-20日(省统考后下个周末)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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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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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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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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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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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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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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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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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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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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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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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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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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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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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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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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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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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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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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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右上角粘贴考生条形码(横向粘贴),用自备的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对应信息点,用自备的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答主观题。各题目不按指定位置答题的,该题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不得另附答题纸。因用笔不当造成答题字迹模糊影响评卷效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专业课由我校评卷。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发送至我校,由我校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不准查分,不准查试卷。
五、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左右)必须提供考生档案。未能提供相关档案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提档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我校招生办办理。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潮州市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1041)
电话及传真:0768-2525449
电子邮箱:hs_zsb@hstc.edu.cn
网址:http://zsb.hstc.edu.cn/
与本科插班生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在招生办的网页公布,请留意。
韩山师范学院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