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内 容 |
评分标准 |
整体表现(10分) |
仪表端正,衣着得体,举止有度 |
按时到场,尊重评委,态度端正,入学愿望强烈 |
普通话流畅,语言文明,思路清晰 |
时间把握准确,能脱稿 |
自我介绍(30分) |
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 |
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
专业认识(30分 ) |
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 |
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
专业基本素质及 未来职业规划(30分) |
学习专业所具备的基本素质1-2项(学前教育、动漫制作技术和旅游管理专业可选择才艺表演) |
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 |
在校期间应如何规划 |
说明:1、面试采用百分制,时间不超过10分钟;2、面试采用问答式进行;3、学前教育和旅游管理专业才艺表演项目为:朗诵、歌唱、舞蹈、绘画、书法、器乐(除钢琴外自备)等,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可选择绘画。
第十三条 2016年4月5日前将入学申请考生录取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4月12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至17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4月19日—20日,为已报到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同时满足专业学习要求。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评价分数,依据计划、办学条件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依次排列。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5500元/生·年;
2、住宿费:800元/生·年(6人间,暖气,公共卫生间),1000元/生·年(6人间,暖气,独立卫生间)。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 学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位新生顺利入学,同时每位新生均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权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