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符合政策的所有五年制学生前三年(但地级市以上城区户口,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连续三年免除学费,其中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年/生。
2、大专资助金:第四年开始参加大专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励志助学金(1000元/生);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部分减免学费。
3、勤工助学金: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4、助学贷款:第四年开始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
5、院级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为1000元/生。
6、应届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办教师到农村从教,政府分三年退还学费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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