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及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均已明确,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栏目,查阅报考文件。
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具有高职单招资格;所有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具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而具体是否参与相应类型招生、招生计划的数量等,均由院校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于3月中旬左右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或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各校招生简章也将于3月20日前在院校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报考信息。
两类招生形式的招生院校都是高职院校,主要区别在于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截止2016年3月15日前户籍、学籍已迁入我区的考生;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只要户籍在我区的中职往届生以及学籍在我区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2年级在校生,就可以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有意报考两类招生形式的考生须先在2016年3月15日前,前往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普通高考报名站,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随后可以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或者高职单招资格的院校提出报考申请。4月25日前,招生院校将分别组织进行测试,测试方式将通过招生简章告知考生。4月26日至28日,所有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凭本人高考报名时领取的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招生形式的志愿,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或高职单招资格。
5月10日至11日进行高职单招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5月12日至13日进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该批次也为顺序志愿投档。
按照规定,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最终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部分考生可能同时报名参加了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高考统考招生,有的区内中职应届毕业生此前还参加了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这几类招生形式的录取时间都不相同,如果考生被一所院校确认录取,那么录取后不能退档换录,考生应在报考前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