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区(新区)房屋租赁办(局):
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