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韶关乐昌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目的
中考体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标准》),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2016年中考体育继续作为韶关市中考的考试科目,体育考试成绩纳入学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
二、考试内容
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标准》)测试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体育考试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
(一)《标准》测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标准》测试与必考科目测试合二为一。
(二)必考科目: 800米(女)、1000米(男)。
(三)选考科目:三级连续蛙跳、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足球25米绕竿运球五个项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指定的五个选考科目中选择其中1科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体育科目考试安排在2016年4月进行,两个考试科目必须在同一天完成。
四、考试对象
全市九年级应届毕业生。
五、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6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由《标准》测试成绩(占5%)和体育考试成绩(占95%)组成。
其中:
1.《标准》测试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作为学生达标指标,达标成绩计入《标准》测试成绩。《标准》测试与必考科目测试合二为一,择考考生《标准》测试在择考项目结束后,统一集中进行测试。
2.体育考试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下称“中招总分”),体育100分,按55%计入中招总分。
六、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执行。男生1000米“达标”标准为4分55秒,女生800米“达标”标准为4分45秒,凡达到以上成绩者得满分,达不到者不得分。
(二)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七、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残疾证)按体育分满分的80%计入中招总分。
(二)患有严重疾病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可由本人申请免考,按体育分满分的60%计入中招总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附件2),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附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所在学校审核,并经“乐昌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开设考试科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2个考试科目,按其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9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两个项目成绩得分的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四)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可申请缓考,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缓考,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由考区安排集中一次性补考。
(五)凡病残学生免考、择考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等手续,免修体育课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免考、择考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填写《免考、择考、缓考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批准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我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免考学生考前1个月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韶关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批,此类考生在学校公布栏公示一周,局也在乐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