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复函》(佛府办〔2006〕5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是:
1.普通高中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外,其他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学校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顺德区乐从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16所公办普通高中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公费生、民办生。
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全部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顺德区大良实验中学部分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