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五年制单独招生简章
2016/3/8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2016年五年制大专班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 |||||||||||||||||||||||||||||||||||||||
2016年五年制大专班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学校简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设有中文系、外语系、数学与应用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艺体教育系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六系二部,开设了与之相应的30个专业(含方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城市--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学院现有校园面积约700亩,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校园内,绿草茵茵,花木葱茏,景色宜人。优美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 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需参加术科面试; 3. 住宿费每年每生720元。 三、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