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简章

2016/3/9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2016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简章

(待批稿,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复稿为准)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学院新校园首期工程面积逾千亩,建筑面积25.64万平方米。拥有包括6个中央、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校内教学设施。学院设有护理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外语与经贸学院、信息技术与创意设计学院、旅游家政与艺术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农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市)招生,现有高职在校生13348人,成人教育学生4000多人。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外聘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57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2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0多人。

学院确立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理念和“以高职教育为主体、面向市场、服务地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学院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20055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视察我院时对学院工作予以肯定,并为学院题词:“兴教育才,科学发展,清远宏图,蟠龙腾飞。把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11月,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院注重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重点专业及重点专业群为龙头,建立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在实训基地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与建设、推进“双证书”教育、开展“订单式”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学院以现代学徒制为了引领,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以项目化课程改革为抓手的教师职教能力测评工作,促进教师职教能力的提高。学院不断完善实训条件建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达6620多万元。学院重视质量管理,20085月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学生在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技能比赛中屡屡获奖,取得好成绩。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逐年提升。学院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中,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高校应有的作用。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6个,省级教育精品资源共享建设课程3门,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我院2014年以来通过各种竞争方式获得央财、省财各类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3620多万元。近三年市级以上和各类横向项目共计约60个,获得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技术16项。

蟠龙山下,北江之滨,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办学条件,成就“蟠龙宝地,学子家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的到来!

自主招生是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高中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及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二、招生计划(面向合作单位在职员工)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招生计划(人)

学费

(元/年)

合作单位

护理

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3

30

5500

清远市人民医院

医学美容

技术

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

30

5500

广东伊丽莎白美容健身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

与管理

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

50

5500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清远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食品生物

技术

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3

60

5500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小计

 

 

170

 

 

注:1.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宿费1000/年;在合作单位学习期间,合作单位住宿费免收;

2.报读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考生必须在报考时提供与我院合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在校企双方共同培养期限内;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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