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佛山市教育局召开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气会,并对招生工作的新调整进行了说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姚科长在会上介绍,新市民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工作将成为今年招生工作重点之一。
另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佛山中小学在建项目约70个(含新、扩、改建项目),其中新建公办中小学校14所,预计今年投入使用项目大约在43个,初步预计将增加1260个标准班,共5万多学位。
招生计划与学籍捆绑超出计划招生无效
根据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实行按标准班额招生(即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计划与学籍捆绑,超出计划的招生结果无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招生计划相关数据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完成审核、计划变更等工作。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对于外来户籍人员的小孩入学问题,根据市教育局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为37.2万人,比上年度增加3.23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有26.4万人,占比71.05%,比上年度增加2.1万人。据了解,今年佛山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将延续去年“积分入学”政策,到教育部门公布的指定地点为随迁子女办理申请入学手续,符合政策借读生条件的,仍按往年规定办理;普通借读生按照有关规定,以“一区一线”或“一镇(街道)一线”方式,确定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分数线。
招生信息“四轮发布”
2016年4月15日前发布招生方案为了进一步将各校的招生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要牵头组织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多种渠道发布,实行招生信息“四轮发布”。具体安排为:4月15日前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公布辖区各学校的招生程序和报名地点等信息;5月25日前公布可用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6月25日前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其可提供学位数,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分数线;8月1日前完成普通借读生第一次排名录取工作后,公布各校可进行第二次分配的学位数及积分入学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