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院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形式和录取方法(中职毕业生)

2016/3/1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考试形式和录取方法(面向中职毕业生)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二)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省教育厅认可的技能证书,可免考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免试考生需网上预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经我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录取到我校相对应的专业学习;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不需提供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三)综合文化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或面试方式。

(四)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录取总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八)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时可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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