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教师要职称评审 增设正高职称

2016-4-28  中新网  阅读:  【放大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26日联合在广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该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日前,经广东省政府审定并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台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将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职称制度,增设正高职称;完善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和教学业绩。

  此外,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分别由地级以上市、县级负责组织实施。

  记者了解到,广东将于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常态化评审。

  此次会议称,要处理好现有人员过渡、职称评审质量、职称评价导向、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和分级管理服务等问题;同时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业绩导向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会议指出,此次改革将对提升广东中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氛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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