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6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2)

2016-4-19  求学参考网  阅读:  【放大镜】  

  (3)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下设2小批。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对使用省统考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 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设立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三)填报时间

  1. 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 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 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四)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五)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和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 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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