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外国语学校高中招生简章
东莞外国语学校是东莞市教育局直属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实行中小班制教学,中学实行寄宿制。学校按公办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一、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收东莞户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享受本市户籍待遇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以及通过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其中享受本市户籍待遇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是指: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或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的非东莞市户籍中国籍学生;
2. 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的非东莞市户籍中国籍学生(持《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人士的子女);
3. 符合华人华侨及台湾人士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的台湾学生和《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的华侨华人学生。
(二)通过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详见市教育局公布有关名单)。
二、招生计划
招收8个教学班,共320人(含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20人)。
三、招生方式:采取自主招生和中考招生两种渠道
考生可通过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或中考两种渠道报考我校。
(一)自主招生: 共招收48人,仅面向东莞户籍考生。
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仍需参加我市中考,填报中考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5月15日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dgfls.net),进入“在线招生”,点击“在线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打印准考证时间和方式:报名截止后,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5月19日—5月21日登录我校网站,进入在线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试
(1)考试时间及内容:
5月22日(周日)下午2:30—5:30,“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全卷含英语、数学学科,总分300分)。
(2)考试地点:东莞外国语学校。
3. 录取: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有中考第一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录取时,市中招办将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其中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比第一志愿报考的要高30分),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其自主招生考试的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二)中考录取:按2016年市教育局中考录取政策规定招收272人,其中招收随迁子女20人。
根据考生中考志愿,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与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一样,中考只录取第一和第二志愿的考生,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无论是通过自主招生考试录取,还是直接通过中考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都享受同等待遇。
东莞外国语学校
2016年5月4日
学校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