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中考按分数线和上线名单录取及补录
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依次为:第一批、第二批学校录取;第一、二批学校补录。录取和补录时间均为三天,补录工作统一安排在第一、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市教育局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确定上线名单后,市和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管理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各批次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的,可申请补录。补录面向当年参加本市中考的未被录取考生,补录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学校名单及其补录计划通过市教育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考生成绩和补录志愿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分数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自动丧失该校的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经全市统一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学校所在批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本校招生范围自行组织补录本市在库考生和在外省市参加中考的本县(市、区)户籍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补录的外省市考生,其中考成绩经折算后需达到补录学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学校自主补录名单须报县(市、区)教育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建立学籍。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做好补录组织工作,合理引导落选考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或报读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确保两类教育生源大体相当,两类学校同时完成招生任务。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省中等职业学校、中技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对没有报名参加中考的人员和初中往届生、高考落榜生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高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技工学校除按上述规定录取外,还应按照劳动预备制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报读。初三春季分流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要造册登记,列入升学和招生人数并列入原初中学校中考报考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