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教〔2016〕120号
关于湛江一中和湛江市二中高中试验班
2016年秋季招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中学:
为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素质教育,发挥市属优质学校服务全市及示范带头作用,决定2016年继续在市属湛江一中和湛江市二中(以下简称“两校”)招收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今年两校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共104人,湛江一中和湛江市二中各52人。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两校接收学生报名。
(二)报名条件。初中阶段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强或学业成绩优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凭获奖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直接到湛江一中或湛江市二中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兼报;每所学校接收报名的学生须严格控制在300人以下。试验班招生不得收取报考费。
2.学生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填写高中试验班招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三、录取办法
实验班招生原则上不组织考试,由两校自主采取面试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面试和测试时间由两校自主确定,但要在7月4日前完成拟录工作。实验班拟录学生须参加当年中考,且其中考成绩不低于两校在学生所在县(市、区)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方能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划线录取,占两校在各县(市、区)的普通生招生名额;如果学生中考成绩未到达到两校实验班在各县(市、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则取消其实验班拟录资格,按其中考成绩和志愿参加全市统一划线和录取。两校须与被拟录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实验班拟录确认书》(详见附件2),同时在市教育局指定的“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统”及时动态录入拟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实验班拟录确认书》扫描件予以确认。如果学生同时与两校或其他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签订录取确认书,则以最先在“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统”录入的学校为最终录取学校。
四、联系方式
湛江一中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759-3160227;李老师,电话:0759-3160227;传真:0759-3211160。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2号,邮编:524038。
湛江市二中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759- 3371977,传真:0759- 3371989。地址:湛江市开发区龙平北路,邮编:524022。
附件:1.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试验班2016年秋季招生
报名表
2.实验班拟录确认书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