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6年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2016/5/16  韶关市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韶关市2016年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韶中省厂矿教育处(科),市直中学、市属中职学校,韶关片技工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6〕7号)以及《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招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统一公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和发布重大信息,宣传国家和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资助政策,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信息及办学特色、就业情况、升学途径等情况,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二、继续做好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为主动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今年,广东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的教育类、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及个别特殊专业开展“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我市的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韶关市曲江职业技术学校、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南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五所学校是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学校。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初中生参加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报名工作,中职学校要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为加强管理,“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段的新生必须在省中招平台进行录取备案。

  • 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招生周报工作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

为及时掌握各地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按照省的工作安排2016年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周报从8月3日起至10月19日止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3日起至9月4日止由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登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到当天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lq/)。

联系人:韶关市教育局基教科苏才念,电话:8777060;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柯艳君,电话:6919657;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中考科张秀晶,电话:8912116。

   附件:1、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

         3、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16年符合招生条件的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名单

 

韶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韶关市教育局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54


 

附件1:

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继续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填报志愿、统一考试、集中评卷、分类录取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八年级地理、生物科考试由我市自主命题,九年级考试全部采用省的试题,考试时间定为6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6月20日

(星期一)

上午

09:0009:50

50分钟

地 理(初二)

09:5010:40

50分钟

生 物(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语 文

6月21日

(星期二)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化 学

10:50—12:10

80分钟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数 学

6月22日

(星期三)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物 理

10:50—11:40

50分钟

历 史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 语

 

 

 

 

 

 

 

 

 

 

各科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卷面各100分(各折算成满分50分加入中考总分),体育满分55分。2016年中考总分满分715分。考生在2015年取得的生物、地理科成绩转化为ABCDE五个等级,作为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的关系: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24分)以下为E。

英语科笔试时安排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在英语科试卷的前面,听力考试时间约15分钟,录音只放一遍。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形式,对迟到者,听力试题不得重播。数学科不能使用计算器。

八年级地理、生物科考试全部采用客观题的答题方式。八、九年级文化课考试全部采用专用答题卡,采取计算机辅助评卷方式。考生在试题纸(试卷)上答题均无效。

(二)考试的组织管理

全市中考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管理。县(市、区)中考由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负责实施;市直及厂矿中学的文化课考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直接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严密做好中考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按规定严格做好试卷运送、收发、保管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执行依规回避、交叉监考、轮岗监考等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杜绝大面积违纪作弊,严防试卷雷同、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考风考纪持续良好;要认真做好对监考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安排考试,禁止提前或推后考试时间,禁止不按照时间顺序开考科目,加强考务组织实施细节管理,确保考务实施不出差错。

(三)评卷与成绩公布

继续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方式。全市共设7个评卷点,由市招考中心根据实际确定县(市、区)评卷点。评卷教师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推荐,经市教育局审定后,由市招考中心统一聘用。各评卷点要按照市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提早将评卷教师的工作安排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调本校教师参加中考评卷。

7月上旬以原始分形式公布中考成绩。市招考中心将核准的中考成绩发给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和市直、厂矿中学,由学校通知考生,不得公开张贴。

二、招生计划上报与审核

(一)招生计划的上报要求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均应依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计划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上报。有春季招生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向社会公布生源计划时应扣减其春季实际招生数。

2、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必须符合生源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

3、新成立或复招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学校代码。

(二)招生计划的填报办法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入系统中按要求进行填报,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yx,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帐号与公布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代码相同(学校代码可登陆以上网址查看)。登录密码与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密码一致。

(三)招生计划审核

中职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审核。

技工院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市属技工院校由市技校招生办审核,省属技工院校由省技校招生办审核。

普通高中的招生生源计划由隶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再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核准。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我市中招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0至25日。采取由学校组织指导、考生自行上网录入志愿并在打印的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并保留签名后的志愿确认表半年以上。

(二)志愿分类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普通高中。第二类为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实行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志愿同时填报和兼报。考生可在韶关教育信息网上的“招生考试”栏目下,查找普通高中和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网址:www.sgedu.gov.cn。

(三)志愿批次和顺序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要求

本市户籍考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学籍所在地填报普通高中。具体是:

  1. 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与市辖三区区属普通高中(即市二中、市五中、曲江一中、曲仁中学、韶钢一中,简称“市辖三区区属普通高中”,下同。)实现招生区域生源互通,凡上述七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以学籍所在中学为依据选择填报乳源县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和市辖三区区属普通高中。
  2. 乳源县、始兴县、仁化县和乐昌市的指标到校生,按学籍所在中学所属县(市)填报相应县(市)属的普通高中。

(3)翁源与新丰实现招生互通,凡翁源、新丰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以学籍所在中学为依据选择填报翁源中学、新丰一中、翁源龙仙中学、翁源龙仙二中。

(4)南雄、翁源、新丰户籍学生填报志愿可从户籍,也可从学籍。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与范围

第一批提前批:此批次面向体育艺术特长生,可填报一个志愿,共有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三所学校。没有参加所报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面试的该志愿无效。考生可在志愿栏中从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学校中选择一所填报。

第一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共有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三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栏中选报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学校中的一所;第二志愿栏只可选报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也可不选)。

第二批次提前批:可填报一个志愿。共有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曲江中学两所学校,此批次面向报考上述两所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没有参加所报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面试的该志愿无效。其中,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曲江中学面向市辖三区和厂矿中学招生。

第二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共有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曲江中学、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三所学校。其中,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面向全市招生,曲江中学面向除南雄、翁源、新丰以外的七个县(市、区)及厂矿中学招生。相应招生区域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栏中选报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曲江中学、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中的一所;第二志愿栏只可选报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也可不选)。

第三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共有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和乐昌市第一中学四所学校,面向乳源县、始兴县、仁化县、乐昌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和厂矿中学招生。相应招生区域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栏中选报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和乐昌市第一中学中的一所;第二志愿栏同样可选报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和乐昌市第一中学中的一所(也可以不填)。本批次其他县(市)属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市)教育局按本地普通高中实际情况设置。

第四批次:区属韶关市第五中学、韶关市第二中学、曲江一中三所学校面向乳源县、始兴县、仁化县、乐昌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和厂矿中学招生。相应招生区域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栏中选报上述三所学校中的任意一所。本批次其他县(市)属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市)教育局按本地普通高中实际情况设置。

第五批次:区属曲仁中学和韶钢一中两所学校,面向乳源县、始兴县、仁化县、乐昌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和厂矿中学招生。相应招生区域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栏中选报曲仁中学和韶钢一中的其中一所学校。本批次其他县(市)属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市)教育局按本地普通高中实际情况设置。

第六批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学校。共有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韶关市曲江职业技术学校、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南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五所学校。考生一次最多可填报四个志愿,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

3、中职、技工学校志愿

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考生一次最多可填报四个志愿,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的组织与管理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分别进行。技工学校的新生录取由市技工学校招生办组织实施。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均按照《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6]46号)中公布的2016年韶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已被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严守招生纪律,严格按批准的办学层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具有《韶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北江中学、市一中、市田中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中,必须有60%以上的项目被评为良好(B级)以上。在确定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类处理、等额投档的原则,按照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新生预录名单,招生学校复核后报主管部门审定正式录取名单。综合素质评价中有项目被评为不合格(D级)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和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2)生物、地理科成绩的资格条件。北江中学、市一中、市田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不设生物、地理科成绩等级要求。

(3)出档分数线。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出档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与市辖三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出档分数线由市教育局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协商划定;其他各县(市)属普通高中招生出档分数线由当地县(市)教育局自行划定。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考生给予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20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加20分录取;

3.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加10分录取;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依法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家庭及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从事农村责任田生产承包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10分录取。

以上各类考生凭相关证明资料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属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登记表,市直及厂矿学校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填报,各县(市、区)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填报。以上各项加分均需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含学校公示证明),于5月3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6月10日前在韶关教育信息网公示,6月20日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确定的加分名单及分值报市招考中心。

(四)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生源充足的中职和技工学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生源不足的学校可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同时根据劳动预备制度的规定,录取未能升学的高、初中毕(结)业生。

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单 位

3月31—4月8日

录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八、九年级考生网上考试报名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各中学

4月19—5月初

体育考试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各考点

4月22日前

各县(市、区)完成符合“指标到校”基本条件学生人数的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月29日

上报试题订单到市招考中心

县(市、区)招考部门、市直及厂矿中学

5月23-27日

九年级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各中学

5月29日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秋季招收高一体艺特长生专业测试

北中、市一中、市田中、基教科、德体卫艺科

5月30日前

上交考试、评卷等费用到市招考中心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

5月31日前

上报中考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单

市、县(市、区)教育科(股)、招考部门各有关初中学校、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6月15—18日

考务会议,考前考点检查工作

市招考中心、县(市、区)教育局、考点

6月18日

到市招考中心指定地点领卷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

6月20—22日

考试

市招考中心、县(市、区)教育局、考点

6月23

回卷至市招考中心指定地点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

6月27日—7月2日

评卷

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评卷点

7月6

公布中考成绩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

7月6日

北中、市一中及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录取

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有关中学

7月11日起

市田中、曲江中学及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录取

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有关中学

7月14—19日

县(市、区)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传送升中职考生数据(名单、志愿、成绩)到省

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市、县(市、区)招考部门、教育局有关科(股)室、技校招生办、招生学校

7月22日起至11月

各类职业学校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教育局、人社局有关科(股)室、招生学校

11月中旬

招生情况统计报市招考中心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

 

注: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4:

2016年符合招生条件的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名单

 

  • 中职学校(共18所)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韶关市曲江职业技术学校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          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

翁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韶关市北江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市育威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学院医学院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   韶关市建筑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韶关市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广东省韶关农业学校          

 

(二)技工院校(共9所)

韶关市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五年制双高班)                   韶关市第二技师学院 (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韶关市职工大学(五年制双高班)      粤北技工学校

韶关市机电技工学校   广东省南方技师学院(省南方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工商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核工业华南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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